散步的速度在英国:在英国投票跟台湾很不一样!
今天12月12日是英国大选日,要选出全国650席下议会议员并决定下任首相人选。
一般而言英国每五年举行一次大选,但在三年前脱欧公投后为了脱欧议题政府状态与民意皆是一片混乱,今年十月下议院通过首相强森提出的提前大选让国会再次改组,迎来英国这五年来第三次大选,也是九十六年来第一次在十二月举行的选举。
说到投票,热衷于政治的台湾人一定很熟悉,但同样是投票,英国的投票流程就跟台湾有很大不同。台湾的投票日选在星期六,英国则订于星期四,从早上七点起一直到晚上十点结束,依照BBC气象显示,本日伦敦日出时间为早上七点五十七分,这个投票时间可说天才刚亮就开始,也由于投票当天并不会因此放假,这个时段也因此照顾到当天需要上班的人。开票结果将在隔日揭晓,与台湾当日就可以知道结果很不一样。
选举日前英国的选民也会收到投票通知单,这次我们要选出代表East Ham这个选区的议员在国会为我们这个区发声。
通知单上记载着一切所需资讯,包含本次选举名称、日期时间、选民基本资料及投票所位置。我所居住区域的投票所与前一次不同,通知单上也会特别标注投票所有更动。通知单上同时也注明投票时并不需要携带此单,这点与台湾投票一定要带通知书的情况完全不同。
通知单背面则是注意事项,从中可以看到与台湾非常不同的是代理人与邮递投票这两项。
据说明,如果在12月12日投票当天无法亲自到投票所则可申请邮寄投票或代理人投票。邮寄投票须在11月23日下午五点前完成申请,申请之后就只能邮寄投票、投票当日无法再更改至投票所亲投。代理人投票须在12月4日下午五点前完成申请,与邮寄投票不同的是,就算申请代理人投票,在代理人还未投票前仍可亲自到投票所投票。
如果在代理人投票申请截止期限12月4日下午五点之后因为紧急医疗处置或工作的缘故无法在12月12日当天前往投票所投票仍可在12月12日下午五点前以电话申请代理人投票。
需要注意不要触法的是,只有在担任代理人的情况下每人才可投超过一票。除非是担任你的配偶、民事伴侣、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子女或孙子的代理人,不然每人不得代理超过两人。任何人不得成为被法律禁止投票者的代理人。
如果选择本人亲自投票,则在投票时间内到指定投票所就可以。
我们的投票所在社区活动中心里,在活动中心成立前,上次大选我们的投票所设立在旁边公园一间废弃的咖啡厅里。
一进门有位工作人员先口头询问住在哪条路,确认是符合这个投票所的范围后就可排队领取选票。
与台湾不同的是,英国人投票两手空空过去就行,他们没有身分证没有印章,投票通知单上也写不需要带,到了柜台向工作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与出生年月日后,让工作人员在名册上找到自己的名字就能领取选票。
接下来的流程就跟台湾一样,进入投票间划记后把票投入票箱就完成。
只是英国的投票间并没有帘子,划记也不是使用专用章而是用里面的铅笔在候选党派对应方格上打叉,之后再投入黑色票箱即可。
看起来,英国的投票流程比台湾弹性,而且随性多了。
第一次知道在英国投票只要人到投票所就好、什么都不用带时可说是完全无法相信,毕竟在台湾要领到选票前严谨的身分确认是一定要的。英国人没有身分证没有印章这没办法,但其他身份证明像是护照或驾照,抑或是最常拿来当身份证明的出生证明呢?如果完全不需要任何证件、甚至连投票通知都不需要带,又怎么能证明眼前的就是名册上那个名字本人?会不会有冒充投票的问题?如果有超过两个人同时宣称是名册上的那人呢?
这个问题我问过身边几个英国人,他们无不只是耸耸肩,表示没想过这个问题,好似说自己是谁就是谁本就太过自然,身份证明什么的都只是过眼云烟一点都不重要。
另一个让我不敢相信的是用铅笔划记选票。在台湾如果没把那个小圆章好好盖在方格里都算是废票,但英国是用铅笔,这不会有被有心人士涂改的疑虑吗?会,我身边有些很有疑虑的英国人就会自己自备原子笔,让自己的选票无法被涂改。用铅笔划记但同时开放大家使用自己的笔,只要有好好的在选票上打叉就可以,听到这里,我都不知道该说英国的投票划记方式是太有弹性还是太过随意了。
但这些弹性也很让我羨慕,尤其是随着台湾大选将至,每天都可以看到不少关于旅居海外者无法飞回台湾投票或是在外县市工作者无法请假回户籍地投票的讨论。英国的邮寄投票并不限于英国本地,先前我在台湾的一位英国籍老师就从台湾申请过也顺利完成投票,而最让我觉得窝心的是代理人投票申请最慢竟然可以在投票当天下午五点前申请,且申请理由包括因工作缘故走不开,这让前几天才听完来自台湾亲友或许可能会因为无法请假而无法投票的抱怨后好羨慕,长久以来有太多次亲眼见着身边好多人都因为工作而无法投票,如果可以有代理人,或可以申请就近投票,或许可以解决掉许多人无法表达自己立场的问题。
到底住在海外的人有没有权利投票来表达自己的意见?英国人说不管住在哪里,只要是英国公民就该有投票的权利。这也是民主给予人民的权利,就算立场不同,尊重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的权利是个很重要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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