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男同物语
改编自英国知名作家E.M.Forster 1913的小说-电影《墨利斯的情人》,是一部发生在英国剑桥大学,两个来自贵族家庭男男相恋的同志经典电影。当年的休葛兰是超级花美男,深爱金发男主角墨利斯,但却碍于世俗与仕途娶了富家千金,纠葛在自我认同与社会价值观的挣扎中过一生。
同样是发生在男校、出身于贵族,曹雪芹《红楼梦》第九回中所描述的景象,害我眼珠子差点掉下来。自小在脂粉堆里长大的贾宝玉,生性聪颖却跟书有仇,在他面前甚至连「读书」二字都不能提的。但自从花美男秦钟出现后,兴致勃勃吵着去上学,还硬拉着秦钟作伴。这位富家子自从与大ㄚ嬛袭人初尝巫山云雨情之后,开始对性产生了好奇。见秦钟生得眉清目秀、粉面朱唇,性格像个大姑娘般腼腆,未语脸先红。帅哥与帅哥一见如故,恨不得两人早一日相识。
这两个颜值很高的花美男就像电影《墨利斯的情人》,惺惺相惜往来亲密引发同学们起疑心,背地里你言我语,流言满天飞。其实这也没什么的,回想我们自己的求学阶段,对班上一些貌美如花、功课好的同性也会心生仰慕。偏偏偏偏,这所贾府私办的男学堂内情不单纯,贾、秦二人还在班上与另两名学弟眉目传情,彼此心照不宣。秦钟甚至还跟其中一位在厕所里亲嘴摸屁股,两人「贴的好烧饼」,当场被同学金荣逮到,甚至还想勒索要封口费。曹雪芹的这段文字挺露骨直白的,阿桑还很不好意思照本宣科写出来呢!
令人惊讶的是,这群十来岁的男孩子性启蒙真早,换算一下当时的宝玉、秦钟也不过才我们的国小四五年级,真是吓得我一身冷汗,难怪古人普遍早婚。不过最惊人的当属薛宝钗的哥哥薛蟠(估算约十七八岁),此人有「龙阳之兴」喜好男色,在学堂里倚财仗势、包养数名学弟,偏偏又喜新厌旧玩一个丢一个,小三小四小五小六争风吃醋剪不断理还乱,众人之所以大闹学堂大打出手,实因这群男孩子私下的关系太混乱了。
霸凌、勒索、性侵、包养、男同断背情……真是比西方版《墨利斯的情人》还腥风血雨啊!最高尚与最粗鄙、最出世与最入世的人间百态,曹雪芹都写在红楼梦里了。据说前九回算是引子,搭建起整部小说的框架,第十回后才开始真正走进贾府核心,一帧一帧地述说贾府之事。我的老天鹅啊~阿桑无可自拔地沦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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